《公告》「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大學部關懷助學金」申請案-申請截止日111.09.19下午5點止
一、關懷對象:本院大學部一年級新生(註一)得提出申請,公費大學部學生不適用。
註一:助學金開始第一年,大一新生與升大二、三、四年級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每年可連續提出申請。
二、申請文件:除申請表及在學證明之外,請再提供清寒證明、或清寒說明、或急難救助說明。若以清寒說明或急難救助說明提出申請,提供可經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之人員聯絡方式。
三、申請期程:請於111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生科二館205)。
四、獎助名額:由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原則上每年級一位學生。
五、助學金金額:每名每年助學金7.5萬,分上、下學期支付,連續支持第一至第四學年在學期間;領取本獎學金期間辦理休學、退學、轉系(轉至本院以外)、轉學者,不得續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