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公告】「生醫學院補助研究生參與國際學術活動」經費申請
一、獎勵對象:限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暨醫學院研究生。(不包含陸港澳籍之學生)
二、獎勵條件及項目:本院研究生於公告期間內參與國外學術研討會或參加國外競賽,或國際交流活動(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獎勵項目如下:
(一)以第一作者身分透過海報展示或口頭報告形式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國外學術研討會,且通訊作者為本院專任教師者。
(二)學生個人或組成團體參加國外競賽(包含學術競賽及創新創業類)。
(三)學生經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至國外參與海外交換、海外研究或其他經本院認定具學術或教育交流性質之計畫者。
三、申請期限:依所/學程辦公室截止日期,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向所/學程辦公室提出申請。(院辦截止日期為115年5月20日中午止)
四、出國時間:115年1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會議舉行時間/出國交流時間若為7月底至8月初,亦可提出申請)
五、繳交資料如下
(一) 參與國外學術研討會或國外競賽者:
1.大會報名證明(電子檔)【必要】
2.上傳摘要的正式回覆Email或大會手冊電子摘要(電子檔)【必要】
4.本人在大會會場的研究海報或口頭報告或頒獎合照(電子檔)【非必要】
(二) 參與國際交流活動者:
1.交流計畫錄取通知或主辦單位證明文件(電子檔)【必要】
3.交流活動相關照片或成果資料(電子檔)【非必要】
**【如符合以下資格請提供佐證資料】學生提出申請時,請提供該主辦/合辦單位為世界大學排名網頁查詢結果或標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參見附件2)作為佐證資料:
預定研習或交換之海外學校(或研究機構)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唔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之前1,000名,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惟補助範圍不包含陸港澳地區。(本經費優先補助世界排名前1000名或國科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
六、本經費由差旅費核銷,需備妥本校差旅費報支所需相關憑證。
**本出國差旅費無法與Q類計畫一起支出分攤,但可與國科會計畫分攤。
項目如下(如獲補助,於正式核銷經費時再提供完整資料):
1.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請出差人簽章)
2.出國請假申請單(經費類別為J類)
3.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 OR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OR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4.登機證存根
5.電子機票
6.會計事項申請單(如搭乘外籍航空、手續費、行政費、註冊費等)
7.出國報告審核表
8.出國報告
9.出國前一天的匯率表(台銀賣出即期美元)
10.【如符合以下資格請提供佐證資料】學生提出申請時,請提供該主辦/合辦單位為世界大學排名網頁查詢結果或標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參見附件2)作為佐證資料:
預定研習或交換之海外學校(或研究機構)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唔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之前1,000名,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惟補助範圍不包含陸港澳地區。
七、若學生於大會中獲頒獎項者,得另核發獎勵金,惟以獎勵乙次為限。
謝謝